我仍然在「我想生女兒」和「要不還是算了」這兩種想法之間搖擺。一方面覺得,我的內涵是可以繼續無上限進步的,我有那麼多和多數人不一樣的觀點,沒有女兒幫著延續下去的話,太可惜了;另一方面覺得,生孩子傷身啊!我聽說有些嬰兒會咬母親的乳頭,咬到化膿的都有——在那之後,我連母乳餵養都堅決反對了,更別提分娩過程中的撕裂傷。避免巨大兒可以減輕撕裂傷,我聽網友科普說,日本醫學界對新生兒的推薦重量為4斤。
跟「9斤大胖小子」相比,當然是4斤的小女兒更可愛。但問題是,我個子矮,屬於懷孕都費勁的那種身高。我計劃在35歲那年擇吉日生女兒,今天距離35歲還差十多年。如果到那時「要不還是算了」這個想法佔上風,或者那一年還真就沒什麼良辰吉日,那就真的不生了。我從18歲起就考慮「將來生不生女兒」這件事了,我想生女兒到什麼地步呢?我有一回做夢,夢見我是一個大小姐,和一個美男子偷情,夢裡我還一邊偷情一邊說:「一定要生女兒!一定要生女兒!要是生不出女兒,和你偷情就沒有意義了!」
有人說:「只要你曾經是個孩子,你就知道應該怎麼對待孩子。」但是18歲那年,我暗搓搓地得出一個結論:「我不知道該怎麼對待小時候的自己。」她對自己的想法有絕對自信,她渴望成為一個口才好的人,她不喜歡輸,她一定要駁倒別人;與此同時,別人不哄好她她還不樂意,她需要的「哄」可不是「小寶寶,吃糖糖」那種程度的「哄」,你這麼說話,她倒在心裡嫌你「智障」,她要求別人說得體的、能自圓其說的話,絕對不許貶低她,否則她可絲毫不懂給人台階下;她最憤憤不平的事在於:「憑什麼你們大人跟大人說話的時候,就算煩死對方了,也還是要好言好語、保持禮貌,對我就做不到這麼圓滑得體,還美其名曰『對我好』?」
某種程度上,我為自己感到驕傲,雖然我不再渴望成為口才好的人,也開始知道給人台階下,或者並不會把心裡的不滿當場說出來,但是在別的方面,我還是跟小時候一模一樣的。18歲那年之所以覺得不願意養活我自己這樣的孩子,是因為那時的我也不夠成熟,我無法接受別人駁倒我,哪怕是我自己的女兒,那時的我甚至很不得體地害怕女兒比我更聰明。那時的我自顧自地想像這種畫面:我女兒三歲讀報紙,五歲讀外國報紙,十歲上報紙,十五歲在美國的電視上公然說,「身為天才少女,我覺得很孤獨,我媽媽一點都不理解我。」——想像完畢,嚇得尖叫出聲。
不過,現在的我不是18歲的我了,懂得了「想像未來女兒的時候,要把自己當母親看待,而不是把自己也當孩子看待」這個道理。我根本不在乎女兒駁倒我,如果她的思想比我前衛,我應該感到高興,如果她的思想不幸倒退回清朝,她不可能駁倒我,我有什麼好怕的呢?如果我有幸得到一個天才女兒,我倒是應該內疚,因為越是天才,就越應該「花錢如燒冥幣一般」的養活,這樣才能讓她真正意義上的全面發展,我看我自己到時候也不是要啥有啥的富豪,怎麼能不對女兒內疚呢?
不婚派女權者肯定不會說出「生女兒有風險,還是生兒子吧」這種蠢話,不過,她們談及自己不生孩子的常見原因是生育損傷、社會險惡、怕孩子被男權思想洗腦等。這些都是她們和孩子在生理上的關係、她們的孩子和社會的關係,而我思考的重點是:我和未來女兒在精神上的關係。
寫給不婚派女權主義者:如果有了女兒,你我這樣的人怎麼跟她相處
我仍然在「我想生女兒」和「要不還是算了」這兩種想法之間搖擺。一方面覺得,我的內涵是可以繼續無上限進步的,我有那麼多和多數人不一樣的觀點,沒有女兒幫著延續下去的話,太可惜了;另一方面覺得,生孩子傷身啊!我聽說有些嬰兒會咬母親的乳頭,咬到化膿的都有——在那之後,我連母乳餵養都堅決反對了,更別提分娩過程中的撕裂傷。避免巨大兒可以減輕撕裂傷,我聽網友科普說,日本醫學界對新生兒的推薦重量為4斤。
跟「9斤大胖小子」相比,當然是4斤的小女兒更可愛。但問題是,我個子矮,屬於懷孕都費勁的那種身高。我計劃在35歲那年擇吉日生女兒,今天距離35歲還差十多年。如果到那時「要不還是算了」這個想法佔上風,或者那一年還真就沒什麼良辰吉日,那就真的不生了。我從18歲起就考慮「將來生不生女兒」這件事了,我想生女兒到什麼地步呢?我有一回做夢,夢見我是一個大小姐,和一個美男子偷情,夢裡我還一邊偷情一邊說:「一定要生女兒!一定要生女兒!要是生不出女兒,和你偷情就沒有意義了!」
有人說:「只要你曾經是個孩子,你就知道應該怎麼對待孩子。」但是18歲那年,我暗搓搓地得出一個結論:「我不知道該怎麼對待小時候的自己。」她對自己的想法有絕對自信,她渴望成為一個口才好的人,她不喜歡輸,她一定要駁倒別人;與此同時,別人不哄好她她還不樂意,她需要的「哄」可不是「小寶寶,吃糖糖」那種程度的「哄」,你這麼說話,她倒在心裡嫌你「智障」,她要求別人說得體的、能自圓其說的話,絕對不許貶低她,否則她可絲毫不懂給人台階下;她最憤憤不平的事在於:「憑什麼你們大人跟大人說話的時候,就算煩死對方了,也還是要好言好語、保持禮貌,對我就做不到這麼圓滑得體,還美其名曰『對我好』?」
某種程度上,我為自己感到驕傲,雖然我不再渴望成為口才好的人,也開始知道給人台階下,或者並不會把心裡的不滿當場說出來,但是在別的方面,我還是跟小時候一模一樣的。18歲那年之所以覺得不願意養活我自己這樣的孩子,是因為那時的我也不夠成熟,我無法接受別人駁倒我,哪怕是我自己的女兒,那時的我甚至很不得體地害怕女兒比我更聰明。那時的我自顧自地想像這種畫面:我女兒三歲讀報紙,五歲讀外國報紙,十歲上報紙,十五歲在美國的電視上公然說,「身為天才少女,我覺得很孤獨,我媽媽一點都不理解我。」——想像完畢,嚇得尖叫出聲。
不過,現在的我不是18歲的我了,懂得了「想像未來女兒的時候,要把自己當母親看待,而不是把自己也當孩子看待」這個道理。我根本不在乎女兒駁倒我,如果她的思想比我前衛,我應該感到高興,如果她的思想不幸倒退回清朝,她不可能駁倒我,我有什麼好怕的呢?如果我有幸得到一個天才女兒,我倒是應該內疚,因為越是天才,就越應該「花錢如燒冥幣一般」的養活,這樣才能讓她真正意義上的全面發展,我看我自己到時候也不是要啥有啥的富豪,怎麼能不對女兒內疚呢?
不婚派女權者肯定不會說出「生女兒有風險,還是生兒子吧」這種蠢話,不過,她們談及自己不生孩子的常見原因是生育損傷、社會險惡、怕孩子被男權思想洗腦等。這些都是她們和孩子在生理上的關係、她們的孩子和社會的關係,而我思考的重點是:我和未來女兒在精神上的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