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公眾號:課堂內外初中段(ID:ktnwczd)
本文由課堂內外初中段獨家約稿,嚴禁非授權轉載。
前段時間,在合肥中鐵國際城小區,發生了一件說大也大,說小也小的事兒:
一個「熊孩子」,不知道是因為無聊還是好玩,從28層向下扔了15個啤酒瓶。
孩子家長得知後,瞬間急瘋了:索性是沒有造成人員傷亡,但後果還是不堪設想!
於是,家長連忙在業主群里鄭重向鄰居們道歉,反思自己平時沒有對孩子進行高空拋物危險性的教育,同時,還曬出了暴打孩子的照片!
好傢夥,看這屁股上的紅印子,就知道打得不輕。一時間,該不該打孩子引起了網友的熱議。
有的說:「不該打孩子,即便孩子犯了錯,也該好好講道理,講道理讓孩子自己知道錯了比暴力懲罰更好」。
有的則說:「不打不長記性」。
其實,兩種觀點殊途同歸,那就是有些底線,一定要對孩子樹立;有些錯誤,要讓孩子知道絕對不能犯。
最近,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在《圓桌派》中說的一席話,正好能解釋這個觀點。
她說:「人的成長過程中,要形成一些東西,除了愛之外,還要有敬畏。如果孩子違法了,懲罰實際上是一種保護,讓他知道怕,知道後悔,以後再也不敢了,真的讓他不敢了才是保護他。」
言下之意,正是在強調要讓孩子知道怕,知道規矩不能違背。如果孩子犯了錯,唯有懲罰能讓孩子清醒時,作為教育者,我們不能姑息。
而這不是李玫瑾教授第一次強調敬畏,她在此前分析青少年犯罪行為時也曾多次提到過,人犯罪的原因是沒有敬畏之心。
沒有規矩不成方圓,沒有敬畏要遭災殃。
我們教育孩子也是如此,要讓他們知敬畏,守規矩,只有這樣才能讓孩子得到真正的成長。
01.不知敬畏總會被罰
無獨有偶,上個月,鄭州一個13歲的男孩從自家租住的16樓扔下兩個滅火器,其中一個險些砸中行人。
事後,男孩寫了道歉信,說自己扔滅火器就是想看看扔下去會怎麼樣。他以為沒人知道是他扔的,直到警察上門,他才意識到這樣做有多危險。
但是,這個男孩就沒有合肥的那個男孩那麼幸運了。雖然男孩和家長分別做了道歉和承諾,業主們仍然後怕,集體要求男孩一家搬走。
而在新浪微博組織的關於這個事件的調查中,超過91%的網友表示支持,應該讓男孩為此付出代價。
中國有句俗話叫「無知者無畏」,「熊孩子」們正是因為不知道自己行為的可怕後果,所以才會頻繁做出錯事,傷人害己。
孩子為所欲為的背後,常常是家長沒有底線的縱容。他們的錯誤被一次次掩蓋和原諒,這使得他們很難建立規則意識,漸漸失了敬畏之心,養成跋扈的性格。
一再觸碰規則和底線無疑是自討苦吃,這些沒有吃過教育的苦的孩子總有一天會狠狠地吃到生活的苦。
而這樣的成本恐怕不是父母和孩子能夠承受得起的。
02.年齡不是理由,規則教育要從小做起
「我殺的是我媽,又不是別人,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。」
這是12歲的小康在親手砍殺媽媽後說出的話。
當天,媽媽因為小康抽煙和他發生爭執,她用皮帶打孩子,結果孩子拿起菜刀砍了媽媽二十多刀,直到媽媽血肉模糊倒在地上才停手。
事後,小康不但不害怕,反而換了身乾淨衣服,藏起了菜刀和屍體,拿起媽媽的手機玩遊戲,還用媽媽的名義給班主任發了請假簡訊:「老師,小康感冒了,明天請假行不?」
第二天,外公覺得不對勁,才發現女兒已經去世,而小康卻抵賴,直到警察來了,他才承認是自己殺了人。
出事後,在外打工的爸爸趕回老家,他承認自己常年在外打工,一年只回一兩次家,對孩子疏於管教。
原來,小康父母常年在外打工,直到最近媽媽因為需要照顧弟弟才回到小康身邊,而陪伴小康長大的爺爺奶奶採取放養的教育方式,溺愛孩子。
在小康逃課、偷錢時,沒有人對他做出正確的指引。所以其實,在這場悲劇發生之前,無數的隱患早已積累。
所以,年齡小不是犯錯的理由,規則教育更要從小做起。
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論認為,人格的發展分為本我、自我和超我三個階段。本我階段我們遵從內心,只想要自己快樂,而到了自我階段就要學會根據外部情況審時度勢。
孩子從出生到成年就是人格從本我向自我過渡的階段。過度寵溺和縱容,很難給孩子建立規則意識。
作家梁文道曾這樣詮釋規則,「規則不是為了你而存在,而是為了其他人存在。」我們在社會中生活,要學會考慮到除了自己以外,其他人的感受。
缺乏規則意識的孩子常常以自我為中心,很難建立起對他人需求和情感的感知,很難從本我過渡到自我,成年之後,依然容易犯下低級錯誤,很難獲得真正的成功。
所以,我們要在孩子小時就培養他們的規則意識,讓他們明白,突破規則要付出代價,規則內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。
03.懲罰的實質是保護
捷克教育家誇美紐斯曾說:「犯了過錯的人應當受到懲罰。但是他們之所以應受懲罰,不是因為他們犯了錯,而是要使他們日後不去再犯。」
孩子犯錯就該懲罰,這種懲罰的實質是保護,是幫助他們建立正確的是非觀念,學會遵守並適應規則。
去年12月,8歲的小李拿著大大的垃圾袋翻找垃圾桶。
因為他太調皮,弄壞了學校的班級門牌,老師要求小李照價賠償,媽媽卻說家裡沒有錢,小李要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出於無奈,這個8歲的男孩只好走上街頭撿垃圾賣錢。
當然,出於安全考慮,小李媽媽遠遠跟著孩子。
經過一天的努力,小李明白了做錯事要負責,而這個負責的過程真的很辛苦,他保證以後再也不破壞公物了。
網友們紛紛為這位媽媽點贊。
沒有什麼比親身經歷更能讓人印象深刻。孩子犯錯,一定要罰,但最好的懲罰方式絕不是打罵,而是讓他們親身經歷、感同身受。
當孩子明白自己的錯誤行為會給別人帶來怎樣的麻煩和痛苦,讓他們明白即便你是孩子,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只有真正理解了,才能真正去改變。
身為父母,我們不但肩負著養育孩子的責任,更要為他們的成長和心靈負責,幫助他們建立正確的是非觀,教會他們尊重他人,敬畏規則,在愛和規則中成長為自信又謙卑的人,幫助他們順利走出原生家庭,順利走進社會。
這才是最好的教育。
李玫瑾在《圓桌派》又放狠話:讓孩子學會「怕」,才是最好的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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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段時間,在合肥中鐵國際城小區,發生了一件說大也大,說小也小的事兒:
一個「熊孩子」,不知道是因為無聊還是好玩,從28層向下扔了15個啤酒瓶。
孩子家長得知後,瞬間急瘋了:索性是沒有造成人員傷亡,但後果還是不堪設想!
於是,家長連忙在業主群里鄭重向鄰居們道歉,反思自己平時沒有對孩子進行高空拋物危險性的教育,同時,還曬出了暴打孩子的照片!
好傢夥,看這屁股上的紅印子,就知道打得不輕。一時間,該不該打孩子引起了網友的熱議。
有的說:「不該打孩子,即便孩子犯了錯,也該好好講道理,講道理讓孩子自己知道錯了比暴力懲罰更好」。
有的則說:「不打不長記性」。
其實,兩種觀點殊途同歸,那就是有些底線,一定要對孩子樹立;有些錯誤,要讓孩子知道絕對不能犯。
最近,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在《圓桌派》中說的一席話,正好能解釋這個觀點。
她說:「人的成長過程中,要形成一些東西,除了愛之外,還要有敬畏。如果孩子違法了,懲罰實際上是一種保護,讓他知道怕,知道後悔,以後再也不敢了,真的讓他不敢了才是保護他。」
言下之意,正是在強調要讓孩子知道怕,知道規矩不能違背。如果孩子犯了錯,唯有懲罰能讓孩子清醒時,作為教育者,我們不能姑息。
而這不是李玫瑾教授第一次強調敬畏,她在此前分析青少年犯罪行為時也曾多次提到過,人犯罪的原因是沒有敬畏之心。
沒有規矩不成方圓,沒有敬畏要遭災殃。
我們教育孩子也是如此,要讓他們知敬畏,守規矩,只有這樣才能讓孩子得到真正的成長。
01.不知敬畏總會被罰
無獨有偶,上個月,鄭州一個13歲的男孩從自家租住的16樓扔下兩個滅火器,其中一個險些砸中行人。
事後,男孩寫了道歉信,說自己扔滅火器就是想看看扔下去會怎麼樣。他以為沒人知道是他扔的,直到警察上門,他才意識到這樣做有多危險。
但是,這個男孩就沒有合肥的那個男孩那麼幸運了。雖然男孩和家長分別做了道歉和承諾,業主們仍然後怕,集體要求男孩一家搬走。
而在新浪微博組織的關於這個事件的調查中,超過91%的網友表示支持,應該讓男孩為此付出代價。
中國有句俗話叫「無知者無畏」,「熊孩子」們正是因為不知道自己行為的可怕後果,所以才會頻繁做出錯事,傷人害己。
孩子為所欲為的背後,常常是家長沒有底線的縱容。他們的錯誤被一次次掩蓋和原諒,這使得他們很難建立規則意識,漸漸失了敬畏之心,養成跋扈的性格。
一再觸碰規則和底線無疑是自討苦吃,這些沒有吃過教育的苦的孩子總有一天會狠狠地吃到生活的苦。
而這樣的成本恐怕不是父母和孩子能夠承受得起的。
02.年齡不是理由,規則教育要從小做起
「我殺的是我媽,又不是別人,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。」
這是12歲的小康在親手砍殺媽媽後說出的話。
當天,媽媽因為小康抽煙和他發生爭執,她用皮帶打孩子,結果孩子拿起菜刀砍了媽媽二十多刀,直到媽媽血肉模糊倒在地上才停手。
事後,小康不但不害怕,反而換了身乾淨衣服,藏起了菜刀和屍體,拿起媽媽的手機玩遊戲,還用媽媽的名義給班主任發了請假簡訊:「老師,小康感冒了,明天請假行不?」
第二天,外公覺得不對勁,才發現女兒已經去世,而小康卻抵賴,直到警察來了,他才承認是自己殺了人。
出事後,在外打工的爸爸趕回老家,他承認自己常年在外打工,一年只回一兩次家,對孩子疏於管教。
原來,小康父母常年在外打工,直到最近媽媽因為需要照顧弟弟才回到小康身邊,而陪伴小康長大的爺爺奶奶採取放養的教育方式,溺愛孩子。
在小康逃課、偷錢時,沒有人對他做出正確的指引。所以其實,在這場悲劇發生之前,無數的隱患早已積累。
所以,年齡小不是犯錯的理由,規則教育更要從小做起。
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論認為,人格的發展分為本我、自我和超我三個階段。本我階段我們遵從內心,只想要自己快樂,而到了自我階段就要學會根據外部情況審時度勢。
孩子從出生到成年就是人格從本我向自我過渡的階段。過度寵溺和縱容,很難給孩子建立規則意識。
作家梁文道曾這樣詮釋規則,「規則不是為了你而存在,而是為了其他人存在。」我們在社會中生活,要學會考慮到除了自己以外,其他人的感受。
缺乏規則意識的孩子常常以自我為中心,很難建立起對他人需求和情感的感知,很難從本我過渡到自我,成年之後,依然容易犯下低級錯誤,很難獲得真正的成功。
所以,我們要在孩子小時就培養他們的規則意識,讓他們明白,突破規則要付出代價,規則內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。
03.懲罰的實質是保護
捷克教育家誇美紐斯曾說:「犯了過錯的人應當受到懲罰。但是他們之所以應受懲罰,不是因為他們犯了錯,而是要使他們日後不去再犯。」
孩子犯錯就該懲罰,這種懲罰的實質是保護,是幫助他們建立正確的是非觀念,學會遵守並適應規則。
去年12月,8歲的小李拿著大大的垃圾袋翻找垃圾桶。
因為他太調皮,弄壞了學校的班級門牌,老師要求小李照價賠償,媽媽卻說家裡沒有錢,小李要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出於無奈,這個8歲的男孩只好走上街頭撿垃圾賣錢。
當然,出於安全考慮,小李媽媽遠遠跟著孩子。
經過一天的努力,小李明白了做錯事要負責,而這個負責的過程真的很辛苦,他保證以後再也不破壞公物了。
網友們紛紛為這位媽媽點贊。
沒有什麼比親身經歷更能讓人印象深刻。孩子犯錯,一定要罰,但最好的懲罰方式絕不是打罵,而是讓他們親身經歷、感同身受。
當孩子明白自己的錯誤行為會給別人帶來怎樣的麻煩和痛苦,讓他們明白即便你是孩子,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只有真正理解了,才能真正去改變。
身為父母,我們不但肩負著養育孩子的責任,更要為他們的成長和心靈負責,幫助他們建立正確的是非觀,教會他們尊重他人,敬畏規則,在愛和規則中成長為自信又謙卑的人,幫助他們順利走出原生家庭,順利走進社會。
這才是最好的教育。